陆渡小学教职工单项奖励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3-06-17 点击数:

为鼓励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积极投身教育事业,不断创造佳绩,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素质,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教科研的质量,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竞赛辅导奖

主要奖励在辅导学生参加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组织的各项各类竞赛中获得好成绩的指导教师。奖励标准见表:

1.各类学科竞赛类:                 县市级 单位:元

类别

团体

单项

学科

竞赛

一等奖

400

100

二等奖

320

60

三等奖

240

40

县市级以上获奖逐级递增100%

 

 

 

 

 

校级学科竞赛团体或学生个人获奖的,按市级标准的10%奖励给辅导教师,辅导学生联盟内获单项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128元;辅导学生团体获奖,分别奖励503020元。参加太仓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或艺术节获优秀组织奖的按团体二等奖计算(校科技节或艺术节只发团体奖)。

2.体育竞赛类:                  县市级  单位:元

团体

名次

田径

800

720

640

560

480

400

320

240

冬运会

400

360

320

280

240

200

160

120

球类

400

360

320

280

240

200

160

120

学生单项

100

80

60

50

40

30

20

10

县市级以上逐级递增100%。

校运会或冬运会比赛中学生团体获奖的班主任按市级标准10%、8%、6%奖励,学生参加县市级或以上比赛获奖的奖励给辅导老师。

说明:

1)非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学科竞赛减半发奖(定额分配奖励名额的竞赛除外)。

2)学校出资请人辅导培养、帮助或非本校教师培养的本校学生得奖,有关人员尽力尽责的可适当奖励性发奖金。 

3)同时获单项奖与团体奖的不兼得,取高弃低。

4)县市级及以上比赛,以教育局或所属业务部门印鉴认可。

5)组织学生参加非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或要求学生购买相关材料然后给一定比例获奖名额,视情况适当奖励。

6)体育按年度团体总分(各项比赛累计团体总分)取得名次荣誉或各级各类的组织奖属于学校,个人不兼得。

7)如在评奖中遇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3.校级团体比赛:班级综合总分,取年级前三。

二、 科研奖

主要奖励在教育科研、教学科研、管理科研、教学公开课研讨、教师参加各级教育部门主办的竞赛等方面作出成绩的个人。

1.论文在教育主管或教育业务部门主编的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单位:元

刊物级别

全国

省级

大市级

县市级

奖  金

400

320

240

160

2.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或各级教研教科研部门获奖:      单位:元

等级

全国

省级

大市级

县市级

联盟

校级

一等奖

240

200

160

120

80

60

二等奖

220

180

140

100

60

40

三等奖

200

160

120

80

40

20

3.指导学生文章发表                     单位:元

获奖级别

全国

省级

大市级

县市级

奖金

300

200

100

50

说明:

1)论文发表不满800字的减半发放。

2)论文为非正规刊物发表不得奖,学校购买专版不得奖。

3)在校作专题讲座(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次奖励100元。论文(讲座)交流县市级150元,大市级300元(讲座交流以上级通知为准)。

4)同一篇论文有发表或有交流有获奖,就高奖励,不重复奖。

5)获校奖励的论文学校有权优先使用。

4.校级读书心得评比参照校级论文评比,上级组织的小故事和教学设计评比参照各级论文评比。

5.教科研课题立项:                                 单位:元

立项级别

省级

大市级

县市级

校级

奖金

1000

600

400

100

说明:

1)担任校教科研课题的必须在期初申报,由校教科研领导小组立案,并且要有计划、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活动记录以及有关的资料积累,有科学的经验总结,每学期由教科研领导小组会同教研组对其课题及提供的教科研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对有成效的,完成实施方案好的给予奖励。

2)校级以上课题完成立项并被上级部门确认的,先行奖励其中的30%,完成课题实施过程并被上级认可结题的可得其余奖金额。参与研究人数较多的另行研究奖励。

3)属子课题研究并被上级课题单位认可并结题的,参与研究人员可按子课题相应等级进行奖励。

4)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按1.5倍奖励。

6.对外上公开、研讨课:                  单位:元/课

级别

省级

大市级

县市级

联盟

校级

奖金

300

240

180

120

60

说明:

校公开、研讨课必须是由学校组织,全体同学科教师(除语数以外的公开课应是除语数以外的学科教师)一起参加听课评课的。其它公开课必须有相关学校、或教研室、或教科室组织的活动。

7.教师基本功竞赛:          单位:元

级别

省级

大市级

县市级

联盟

一等奖

200

160

120

80

40

二等奖

180

140

100

60

30

三等奖

160

120

80

40

20

说明:主要奖励在教学基本功、评优课以及其它以教育部门为主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奖的个人,若上级有奖金不再重复奖或就高补满。评优课(现场赛)、备课组“解、命、评”获奖提高100%进行奖励。

三、质量奖

主要奖励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作出成绩的个人或集体

1.凡在市(县)组织的学科质量调研抽测活动中,经由市教培研中心直接命题、安排监考(外校教师或非同年级教师监考)、组织阅卷(在市里)后所获得的平均分达到全市平均的,抽测班级奖励800元,同年级同学科达市平均奖励800元。

2.在学校组织的语数英期末考试中,经交换监考流水阅卷,平均分为年级组第一、二、三名且语数合格率低年级达95%、高年级达92%,英语达90%的任课教师,分别奖励300、200、100元。年级发展率最高的任课教师,奖励200元,年级发展率第二的班级,奖励100元。

四、荣誉奖

1.教师被各级人事局和教育局联合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或被各级党委或政府评为先进、模范的,当年度按下列标准奖励。条线减半奖励。(就高不重复奖,参加培训获评优秀学员按条线减半奖励)

级别

全国

大市

县市

奖金

800

600

400

200

100

2.所任班级在各类评比中获得荣誉的,按下列标准奖励。

级别

全国

大市

县市

奖金

300

240

200

160

五、其他奖

1.人才输送奖:向上级专业学校输送人才,每向县市级学校输送一名学生(至少达一学年),指导教师奖100元,县市级以上学校逐级递增100%。

2.学生作品演出展示奖:学生在校以上上级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参加演出或作品展出,参照个人或团体三等奖进行奖励。同一节目或作品多次演出或展出的就高计算,不重复奖。

3.飞天志远班奖:如班内学生录取飞天志远班的,则涉及到的考试科目(语、数、英)老师每人奖励500元/生,科学学科根据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给予奖励。

4.不在此奖励范围,如教师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见义勇为或其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或学校在上级组织的检查、评比中获得荣誉奖励,或学校在创示范小学实验小学等创建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学校类别上升的,可以由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与奖励人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六、其他:

1.本细则所列奖项除特别指出的,每学期末评奖一次,由本人提出申报并填写申报表,详细列出获奖原因并提供有关的资料,如:本人或学生获奖证书等。经学校检查确认的,予以奖励。

2.学生或教师在参加市或市以上有关单位组织的活动,属应奖项目的,要及时到校长室做好登记工作,并提供有关证明(如获奖证书、上公开课的鉴定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