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绿意盎然,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我们步入美丽的三月。三月,有许多有意义的日子,刚刚过去的3月5日学雷锋日,昨天3月12日植树节,还有即将到来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成为正式会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吧,例如,到超市购物,到饭店吃饭,到文具店购买学习用品,在小商贩的摊上买小吃或小玩意……这时候,我们就扮演了一个消费者的角色。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人们的消费选择越来越多样化,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发生变化,体现享受与发展需求的住房、健康、教育、休闲、交通、通信等支出的比重迅速上升。人们已经不再仅仅限于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的满足,而是更加注重通过消费提升生活品质,追求更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面对各种各样的消费品,我们要学会合理消费。作为小学生,我们的社会阅历还不够丰富,自己选择商品的能力还比较弱,在消费时更应多些理性,少些盲目。在消费前,我们可以先做出预算,把钱花在关键的地方;避免冲动型消费,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购买物有所值、经济实用的商品。不与周围的人进行盲目攀比,不浪费金钱。
理性消费、勤俭节约是一种生活态度, 不同的生活态度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如果每人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态度,注重理性消费、勤俭节约, 节约的不仅是个人的财产,更是国家的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我们应该理性消费不追风赶浪,少买不必要的物品,反对奢华攀比,只买对的,尽最大努力减少资源的浪费,让理性消费成为一种文明生活符号,成为时代不变的主题。
在消费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用环保的眼光选购商品。这样做既有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又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应该有适度的消费,但并不意味着不要节俭。在满足基本的物质消费需求后,我们更应该注重自己精神上的需求,在消费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
同时,老师还要提醒大家,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不要购买地摊上的糖果、饮料等食品;不要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做到绿色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养成正确的消费观,这将会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精彩。